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,我局拟对受理的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本进行审查。现将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。公示期为2022年4月8日-2022年4月14日(五个工作日)。
听证权利告知: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,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、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。
电 话:0870—3024728
通 讯 地 址:巧家县白鹤滩镇新华北路033号昭通市生态环境局巧家分局
邮 编:654600
2022年4月14日拟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
项目名称 | 巧家融昆砂石料厂 |
建设地点 | 巧家县炉房乡荒田村大花地小组 |
建设单位 | 巧家融昆砂石料厂 |
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| 云南蓝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|
项目概况 | 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:项目性质为新建,本项目工程内容主要分为两部分,一是河道采砂工程;二是岸上工程(包括加工场及堆料场) 一、河道采砂工程:采砂规划报告开采规模为7万m3/a,可采区长度0.86(km)可采平均深度/可采宽度(m)深1.5m/宽270m,控制可采高度(海拔)989米~1089米; 二、岸上工程:主体工程为加工区、堆场;辅助工程为办公生活区、运输道路;公用工程为给水、排水供电;环保工程为污水、废气、噪声、固废、生态防治设施。 |
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| 一、项目主要环境影响: (一)水环境: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用水和生产废水; (二)大气环境:主要为运营期产生粉尘、机械、车辆尾气及食堂油烟; (三)声环境:主要来源于运营期间机械噪声; (四)固废:运营期产生的废弃机油和一般固体废物。 二、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: (一)水环境防治措施:1. 采砂期间避免雨天进行土石方的开挖;2. 场区工作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,清掏回用于项目周边农作物施肥,不外排;3. 加工区边界设置截排水沟、初期雨水收集池、沉淀池,场地初期雨水经截排水沟引至设置的初期雨水收集池,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堆场洒水降尘、洗砂等工序,不外排;洗砂工序产生的废水,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,回用于洗砂工序,循环利用,不设置排污口,不外排。 (二)大气污染防治措施:1. 砂石料加工区采用彩钢瓦遮挡,破碎筛分采用湿式破碎工艺,加强对破碎机入口处原料的喷雾洒水,降低产尘量;2. 原料堆场和成品堆场均三面围挡和顶棚遮盖;3.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排放;4. 厂区内运输道路及装卸环节采取洒水降尘措施防治扬尘四起;5. 厂区进出口处设置洗车槽,清洗车轮防治带灰上路,运输途中加盖篷布密闭运输。 (三)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: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排放标准的低噪声机械设备,并对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保养,避免非正常工况产生的噪声对环境造成影响。 (四)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:1. 一般固废由工作人员收集后,运至周边村庄生活垃圾集中处置点进行处置;2. 危险固废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,做好台账记录,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转运、处置,禁止自行非法处置。 |